市民报警电动车被偷要自己找?民警处警详情来了

近日,市民冯先生向“郑在办”反映,自己在郑州市东风路瀚海海尚上班,8月16日,他将电动车停在楼下电动车停放区,当晚他下班后发现电动车不见了。他找到物业查看监控发现,有人偷走了他的电动车。他当时立即报警,警察来了没有说什么,让他查查沿路门店监控,自己找找。
市民报警后,民警到场后到底怎么处理的?是不是什么都没做,让市民自己去找被盗的电动车?
8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东风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说,在向当晚出警的民警了解情况后作出回复。
8月20日上午,东风路派出所就此事调查后,向“郑在办”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
按照情况说明,8月16日22时25分许,东风路派出所接到冯先生的报警。出警民警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固定,并记录了冯先生的身份信息、电动车特征、购买日期等情况。随后,民警联系瀚海海尚物业监控室了解情况,初步锁定一名年龄介于40岁至50岁之间的女性,在8月16日20时左右将冯先生电动车推着沿东风路由东向西走。民警提取完监控后,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给东风路派出所视频侦查员进行研判,告知冯先生48小时内到东风路派出所制作笔录。随后,民警前往下一个现场出警。
8月17日17时许,冯先生拨打民警电话,想要查看路面监控和沿街商铺监控,由于民警下夜班休息未能接通。民警19时左右看到报警人的未接来电后向冯先生解释自己下夜班后在休息,支持其查看监控诉求。同时,民警也向冯先生说明了案件侦办情况。
8月18日23时20分许,在民警已休息情况下,冯先生又拨打民警电话。电话无人接听后,冯先生发送信息称其电动车已经在天明路某小区找到。
8月19日早上,民警看到冯先生发送的信息后,回电得知冯先生通过自行调取监控,已找到被偷电动车。民警告知冯先生拍照固定证据,后续提交给警方作为侦办线索和依据,并向冯先生说明,电动车找到并不代表案件完结,对于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民警仍会继续研判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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