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机票却上不了飞机?专家支招应对航空公司“超售拒载”
目前正值暑运出行高峰,很多人都会坐飞机出行。不过,您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自己按照计划搭乘航班,已经值机、过了安检,但在准备登机时却被拦住了,不让登机的原因是航司告知自己被“超售”了。明明买了机票却上不了飞机,航空公司“超售”是否合法?一旦我们遇到了机票“超售”,又该如何维权?
什么是“机票超售”?
航班超售,是指航空公司为避免座位虚耗,在某一航班上销售的机票数量超过实际可用座位数的行为。这是国际民航业的常规销售策略,核心逻辑在于通过科学预测旅客误机率,减少因旅客临时取消行程导致的座位浪费,从而提升资源利用率和运营效率。一般来讲,遇到机票超售,航司会给予消费者一定补偿,例如,改签、升舱或者金额、里程补偿,不过消费者是不是买账呢?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以“机票超售”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共搜索出135条相关投诉。有网友投诉,到达机场后发现自己被超售了,但是航空公司没有任何补偿,拒绝退款;也有网友投诉航空公司处理超售问题时未遵守民航局相关规定,处理不当。

而在社交平台上,还有网友晒出自己的“幸运”经历,被超售后成为自愿者,获得4800元的补偿相当于免费坐飞机。
同样是机票超售,为什么会出现完全不同的境遇?到底什么是机票超售?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李晓津:所谓超售是指航空公司在出售机票的时候,根据历史上出现的旅客延误退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座位空置的概率,适当地多销售一点机票,比如飞机上有100个座位,他可能会销售101张票或102张票。我们国家不同航空公司超售比例差别也挺大的,有的公司控制在3%左右,有的公司就只有5‰左右。

根据民航市场的特点,不同航空公司、不同时间、不同航线是否会超售、超售的比例都可能有所不同。同时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超售赔偿标准,通常是各航司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成本考量,制定的赔偿方案差异也较大,再加上实际操作中的差异,也让遇到同一种问题的旅客遭遇到了截然不同的境遇。
超售告知成“隐形规则”
多数旅客不知情
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机票超售”是一种商业逻辑——因为超售补偿成本远低于空座损失,所以就形成一种概率博弈。航司押宝的是购票旅客不会全部到场,而旅客则在不透明的信息环境中,被动承担百分级或者更低的千分级风险。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航班超售”这种行为合理、合法,却也要把规则亮在明处。记者走访发现,多数旅客对于“超售”其实不知情。
记者在机场随机采访了10位旅客,其中大部分旅客都表示对机票超售的情况并不了解。

旅客 徐女士:我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也没有遇见过。
旅客 胥女士:有朋友听说过超售,但是我没有遇到过。

已经购票乘机的旅客却对可能出现的机票超售知之甚少,那么旅客在购票的过程中航空公司或在线旅游预订平台是否进行了相应告知呢?

记者尝试打开某国内航空公司官方App进行机票预订,在选择支付机票时系统提示需要确认阅读并同意《运输协议》。打开《运输协议》能看到航空公司关于旅客、行李等多方面的规定和声明,其中包含超售处置规定。在超售处置规定中,对超售信息、适用范围、征集自愿者程序、优先登机原则以及超售服务及赔偿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随后记者又尝试通过某在线旅游预订平台预订机票,选择好航班后,点击下一步时,在其上方有一行小字提示需要阅读协议。打开后记者发现需要阅读的协议规定多达十几个。逐个打开阅读后,记者在《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中找到了航班超售相关的内容。同样对超售信息、适用范围、征集自愿者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记者发现,无论通过哪种方式预订机票,旅客如果不阅读相关规定,直接勾选已阅读都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同时,由于需要阅读的规定内容不仅多,而且字体较其他内容的字体更小,不少旅客会选择直接跳过该步骤,从而漏掉超售相关的信息告知。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这就恰恰说明航司和售票机构没有充分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我觉得航司和民航部门确实要对超售行为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充分理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旅客五项核心权益
从知情到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民航服务相关管理规定,旅客遭遇航班超售时依法享有五项核心权益:
第一,知情权。购票、值机、登机全流程,航司须醒目公示超售处置流程及补偿标准。
第二,特殊旅客优先保障权。处置全程遵循自愿原则,老幼孕残及紧急、联程出行者优先登机,不得强制拒载。
第三,机票免费处置权。可申请全额免费退票或改签,航司不得收额外费用。
第四,滞留配套保障权。当日无法成行者,航司承担免费住宿、餐饮及交通接送费用。
第五,现金补偿及取证权。旅客有权拒绝积分、代金券补偿,要求现金补偿;可要求航司出具书面拒载凭证,留存订单、音视频等证据。
民航主管部门对“超售”赔偿
没有明确标准
那么,面对旅客的五大权益,一旦发生航司超售,民航主管部门的态度如何呢?
旅客 黄女士:我可能会找机场的工作人员申诉,或者说问一下这个情况是否合理。

旅客 陈女士:我有朋友遇到过,就是赔付现金,要么就是免费住宿,然后赔付现金。

记者发现,旅客对于补偿标准了解不清,不同航空公司对于不同航线、不同时间的航班赔偿标准也并不统一。那么民航主管部门对于超售的处理方式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找到了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因航空公司超售导致旅客人数超过座位数时,需要首先公开征集自愿者,自愿放弃行程;自愿者人数不够时才可以根据优先登机原则确定被拒绝登机的旅客。同时,优先登机原则需要符合公序良俗原则。航空公司应该向被拒绝登机的旅客给予赔偿,但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李晓津:航空运输市场基本上已经高度市场化了,在补偿问题上,没有政府的指导价格,都是航空公司根据自己的市场情况来定。航空公司在制定标准的时候,也会根据以往的经验,包括不同的航线、不同的时间段,制定不同的标准。

没有了统一的“指导价”,各航司的赔偿方案如何才能不变成“单方规则”?当旅客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时,如何打破这种信息壁垒,让补偿标准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航司的处理标准和制度进行公开,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比如说,一家航司的赔偿标准比较低,另外一家航司的赔偿标准比较高,那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他也可以做出选择。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正在研究超售团体标准
即便航班超售是商业逻辑,但旅客权益不应成为博弈的牺牲品。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近日发布公告,在民航局的指导下,正组织各航空公司研究制定航班超售团体标准,重点规范航班超售信息告知、补偿方案等关键内容。该标准制定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遭遇机票超售 保留证据理性维权
面对机票超售,一方面,航空公司应该积极做好信息告知和妥善处理,另一方面,作为普通消费者,如果因机票超售导致无法登机,到底该如何维权呢?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我觉得首先要理性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购票的电子客票单据、值机记录、现场航司或者有关工作人员沟通记录,要证明是航司因为超售不能让自己正常登机。

专家提醒,保留好证据后,可以首先跟现场工作人员沟通,提出自己的明确要求。如果航空公司无法满足要求,也可以向民航行政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请求他们来协调解决。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如果确实不能解决,再通过向法院起诉、到仲裁机构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