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家茶楼遭集中举报,是违规经营还是举报有诈?| 正观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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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成都多个茶楼经营者反映,当地约400家茶楼疑似遭到职业打假人的集中举报和索赔。举报理由包括: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泡茶、无保健品销售许可卖红牛、使用不可降解吸管等。

目前,当地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成都市茶楼行业协会执行会长透露,这轮举报由一伙同籍人员所为,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人专门举报,有人负责谈判,目标就盯着茶楼的经营漏洞。举报之后随即索赔,和解金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如果协会会长的说法属实,那这种批量操作、团伙分工、以举报要挟索财的行为,动机显然不纯,甚至已触碰敲诈勒索的法律红线。
不可否认,按照《食品安全法》,茶楼现场用热水泡茶属于自制饮品制售,归餐饮服务范畴,确实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无证泡茶”的确违规。但从现实层面看,很多茶楼经营主体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多是对行业监管政策理解不到位。事后,不少茶楼已第一时间补证、整改。这种态度和行动,完全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理应免于处罚。
真正合法的举报,应该以维护公共利益、反映真实消费损害为目的,行为往往是单次、个别的,索赔也应合理。而本案中的这种举报行为,本质上是借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敲诈勒索金额达1000元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15日刚刚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也明确:营利性投诉、批量恶意举报不予立案;严禁以举报相要挟索财,敲诈勒索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此事给我们提了个醒:做生意确实得把规矩搞清楚,不给人留把柄;但反过来,那些打着维权旗号搞团伙、批量举报要钱的人,法律也不会惯着。希望当地监管部门查清楚,到底是真维权还是假维权,别让本分经营者寒心,也别让恶意举报者得逞。
只有三方各尽其责——商家主动补齐短板,行业协会多做指导,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执法有度,市场才能少一些歪风,多一些安心。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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