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死了”要顾客退订?遏制酒店毁约涨价需监管出重拳|正观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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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说老板死了要我退订,从4晚494元涨价至569元一晚。”
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反映,自己提前两个月低价预订了五一出行的酒店,临近出行却被广西柳州胡同七号酒店以“老板离世、门店将查封”等离谱理由要求退房。该酒店疑似嫌早期预订价格过低,单方面毁约牟利,在退订后涨价5倍。
经协调,平台答应等张女士在其他酒店入住结束后,退还她900多元差价,并对涉事酒店进行调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已立案调查。

“退单涨价”“趁节暴涨”伤人伤己,不仅毁了顾客心情,还会让酒店诚信“掉价”,城市形象受损。该现象并非个例,酒店找的理由往往五花八门,有的谎称调错价格、换老板,有的说装修、停电,其实都是嫌原本价格低,想趁节假日涨价。
如此“哄骗”“欺瞒”消费者接受更高房价或退房后涨价的行为,已涉嫌价格欺诈,于法不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通过退单的形式临时涨价,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主张三倍价格的惩罚性赔偿。
除了平台补偿差价,对恶意涨价的酒店应有明确处罚。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酒店的排查力度,严打恶意涨价等行为,还可公示曝光,让短视思维的酒店付出代价,守住市场公平公正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酒店往往是让顾客在平台上操作退订,而不是酒店自己取消订单。说白了就是怕影响酒店评分、平台推荐。所以,防止“退单涨价”,平台作用非常重要。
一方面,畅通消费者反馈渠道。若发现酒店同一时间段的订单被大量异常退订,应及时介入核查,不让酒店蒙混过关。另一方面,优化推荐算法和审核机制。可将酒店履约情况、投诉记录纳入评分,并对单方面毁约的酒店加大处罚力度,让其不敢心存侥幸。
监管到位、平台发力、酒店自律、顾客监督,旅游市场有序发展需要各方同心协力。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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