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改“物业服务”,回归初心更顺应民心|正观快评
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短短两字之差,却重若千钧。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接到反馈,住建部采纳了她的建议,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
近日,“物业费越来越难收”话题持续占据热搜高位。一项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平均收缴率已降至71%,连续四年下滑。
收缴率持续走低,直指物业行业积攒的矛盾症结。长久以来,部分物业本末倒置,拿着业主缴纳的服务费,却以“管理者”姿态居高临下。回家停车受阻、报修维修拖延、公共收益账目模糊、日常服务敷衍了事,这些细碎的民生小事,不断透支居民幸福感。
现如今,住建部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具有重大意义。
两字之改,改的是定位,正的是关系。
从“管理”到“服务”,旨在从法理层面厘清权责边界——业主是社区的主体,物业则是受聘于业主的“管家”。这不仅是概念的回归,更是对业主物权尊严的法律确认,有助于从根本上重建信任,化解积怨。
两字之变,温暖的是人心,凝聚的是民意。
建议一经提出,迅速引发社会强烈共鸣,这是公众对优质居住环境、贴心物业服务的朴素期盼。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代表认真履职、部门高效反馈,短短几天便给出明确答复。这种良性互动,不仅让两会民主底色更加鲜明,更让公众真切感受到,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
当然,更名仅是起点,落地见效才是关键。名字改了,更需将理念转化为行动。停车难题如何破解、小区公共事务如何公开透明、物业纠纷如何高效调处,这些实打实的问题,都要靠具体举措一一回应,真正实现“转观念、转作风”。
小小两个字,连着大民生。从“管理”到“服务”,改的是名称,立的是理念,顺的是民心。期待这场文字之变,真正转化为服务之变、治理之变,让业主居住更安心。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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