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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2025-12-12 17:12

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

对“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的概念、广告引证内容应当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和合规要求进行细化;

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广告宣传用语是否属于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作出回应;

对引证广告中广告经营者的认定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为更好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1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就《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广告是广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部分经营者以明显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等为依据,在广告宣传中进行“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首创”“第一”等噱头;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着力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上述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加剧“内卷式”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高畅韵
二审:李记波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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