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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拒绝公开信息,这事儿有点“敏感”|正观视评

正观评论员 韩静
2025-12-02 15:13
真要是不适合公开,也必须拿出证据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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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来自政府部门的“正式罚单”或“处理通知书”,依照规定是要向社会公开的。可如果,不公开会怎么样?

据澎湃新闻,今年10月,记者发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本年度未曾公开过任何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这与政务公开的常规情况形成了反差。随后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

11月24日,记者收到该局作出的答复书,对方以“公开后可能会危及社会稳定”为由,拒绝了此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人员称,这些案件均属于类案,开论证会审查下来,有点敏感,没办法提供。

一句“没办法提供”,让人心里划上巨大的问号。

不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听着像是为老百姓好,实际上根本站不住脚。行政执法工作关联民生,每一项处罚决定都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怎么能不公开?不能还是不敢?真正为老百姓考虑,不是正应该信息公开吗?

没有知情权,何来监督权。我们不怕曝光真相,直面黑暗,只怕处罚不公正、不透明;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如此,动摇信任的根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要知道,行政机关主动公开重要行政处罚信息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所以公不公开,不由凭市监局自行裁量。真要是不适合公开,也必须拿出证据和说法。别什么事都能往“敏感”“社会影响”上推。合不合适,该听听公众的声音。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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