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森林带“火” 郑州市通报3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正观新闻
2025-03-26 15:52
近期气温回升、天气干燥、大风增多,春耕生产活动频繁,加之清明祭扫临近,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
近日,郑州市通报三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入林进山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案例一:2023年3月9日,任某彬因在新密市超化镇任沟村六组自家坟地上坟时,引发森林火灾,经新密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例二:2023年3月9日,王某行因在巩义市夹津口镇公川村川脑组自家坟地上坟时,引发森林火灾,经巩义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4个月。
案例三:2025年3月22日,陈某、张某因分别在荥阳市环翠峪管委会陈庄村、杏花村祭祀时,引发大面积山火,目前荥阳市公安局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三起案例均为上坟烧纸等人为因素引发火灾。郑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在我国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荒和吸烟等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约占总数的95%以上。《森林防火条例》第53条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郑州市林业局提醒,在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时,要时刻不忘森林防火,切勿心存侥幸,一旦引发山火,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正观新闻记者 李宇航)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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