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带原单位成果投奔新单位,国家安全部发布跳槽人员提醒
2025-03-25 07:00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个别涉密单位人员在离职后,明知违反保密规定,依然将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涉密成果作为“投名状”带到了新岗位,造成失泄密隐患。
心存侥幸不知过
徐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我某重点科研院所涉密岗位从事软件开发工作,长期接受保密教育。因与妻子两地分居,徐某决定离职和妻子一同到某市工作。经面试,徐某被该市某高新技术企业录用。
进入新单位后,徐某仍从事软件开发相关工作,自己带过来的“资源”似乎也确实发挥了一些作用。每念至此,徐某都不禁沾沾自喜,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
一错再错难回头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号)
统筹:李记波
编辑: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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