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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

正观新闻记者 杨泽雅
2022-06-22 12:12 1375

6月22日,正观新闻记者从郑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财政部印发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后,郑州市财政局也第一时间细化措施并严格执行,市财政局一方面落实好财政部的各项政策,比如,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大了执行力度,比如,财政部要求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郑州市将预留份额提高至50%以上。同时,要求采购人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此外,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完善政府采购“银企对接平台”,优化线上办理流程,编制《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具手册》《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等,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优惠政策、办理方法精准推送到参与政府采购的每一个采购人、每一家供应商,指导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流程,更好更快的享受政策红利。

(正观新闻记者 杨泽雅)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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